富春股份审议通过财务总监聘任议案 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
富春股份(300299)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董事会同意聘任云晖为财务总监,聘任张承杰为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张承杰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云晖:男,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美的集团电机事业部成本经理,华润万家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融壹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1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承杰:男,中国国籍,1994年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1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79,608.4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0%。
挖贝网资料显示,富春股份是一家致力于通信信息化和数字文化服务的高科技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通信信息+移动游戏”双主营业务,秉持“科技连通世界,文化悦享生活”的使命,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